德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德江气候宜人。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滋润着广袤的高原土地。这里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全年平均气温在13℃~17℃之间,无霜期达295天。德江地理优越。地处黔北和黔东接合部的县辖重镇煎茶,以其交通枢纽的重要位置,成为商品的集散地,东沿303省道出湖广,北顺326国道达巴蜀。被誉为“黄金水道”的乌江,自南而北,流经县域五个乡镇67公里,200吨级的船舶可以直驶长江。德江资源富饶,是一个开发前景良好,发展潜力巨大的“阳光地带”。县内矿产资源种类多、品位高、储量大,主要有煤、铁、硫铁、萤石、大理石、高岭土、土陶泥、石膏和特级石灰石等。已探明储量的有:煤9724万吨,铁矿石4426万吨,硫铁矿19180万吨,土陶泥540万立方米,萤石矿770万立方米。其中,德江仁发煤矿和沙溪煤厂是全区规模最大的产煤基地;优质石灰石、重晶石集中分布在乌江沿岸,为开发建材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大理石分布集中,品种繁多,品位上乘,极具开发价值。